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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七年一名澳洲少女卡雅跨海尋親,在警方與媒體的大力協助下終於找到生母以解開身世之謎,當時許多國內出養人以及成年被收養人亦回應期盼能尋此模式找到親人,然礙於無主責單位及人力、物力考量,能如願者有限。由於台灣並無收出養資料管理中心,而法院相關檔案資料亦在存放一定年限後銷毀,以致被收養人在長大成人後想尋找自己的原生父母,或是想瞭解自己的出養過程原因、遺傳與醫療記錄、生父母的背景資料等均有相當大的困難。

在許多先進國家中,都有完善的法令及制度來管理收出養資料,並協助被收養人及出養人資訊查詢與尋親服務。我國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公佈實施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亦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收養資訊中心,保存出養人、收養人及被收養兒童及少年之身分、健康等相關資訊之檔案」。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兒福聯盟受內政部兒童局委託承接收養資訊中心,將多年的直接服務經驗及對收出養家庭需求的了解,於政府指導下建制更完善的資料查詢及尋親服務模式,進一步提供多元而專業的諮詢服務,讓成年之被收養人查詢資料或尋親,期待這些被收養人能在了解自己的身世之謎後,亦能擁有健康而平安的力量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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