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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出養

什麼是出養?
出養,是永久性的。孩子將永遠被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的程序轉移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被取消。
寄養,是當兒童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親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透過社工員之協助,提供孩子一個短期的替代性家庭照顧,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問題解決或改善,孩子就能重回自己原來的家庭。
認養,則是一種定期的金錢資助方式,由某些社會福利機構徵求社會善心人士,對孤苦孩童透過經濟補助來協助孩子,認養人可以藉著寫信或探訪讓孩子感受到關懷,但雙方是沒有法定親子關係的。
認領,是指生父與生母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生下共同的孩子,透過去戶政單位辦理認領,讓孩子在法律上與生父母雙方有合法的親子身份。非婚生子女一經生父認領,即視為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出養的管道
  • 在台灣,出養可分為兩種:
  • 機構出養:透過合法的收出養機構,讓機構為孩子媒合合適的收養人,並且有專業社工在出養過程中陪伴出養人(相關收出養機構資訊可點選資源連結)。
  • 私下出養:私下出養是出養方與收養方以自行聯繫的方式,例如親友介紹、婦產科介紹等管道,讓收出養雙方自行取得收出養共識,再由收養方至其戶籍所在地或孩子的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提出收養聲請。

很多出養人都認為私下出養是較佳之選擇,除可以自行找尋符合期待的收養人外,也可較快速的完成出養手續,但收出養裁定成立後,可能無法獲得孩子的消息。相較於私下出養,透過機構出養除往後較易獲得孩子的訊息外,也可避免金錢及非法交易,並且可藉由機構透過專業的方法審核收養父母,這些都是出養人可以評估與思考的。

國內或國外出養

身為父母的你們想把孩子給什麼樣的收養家庭?讓孩子在自己的國家成長或是讓外國人收養?很多父母認為把孩子出養到國外,可以讓孩子往後有流利的英文、有世界觀、而且有很好的社會福利,是個不錯的選擇。不過在許多研究及實務中發現,孩子在外國的生活經常會面臨到語言、文化或種族的認同感或不適應,『我究竟是誰?』『我要認同的是收養父母還是我的原生國?』『我長的像亞洲人,但我說的話、習慣以及認同的文化都是收養國,所以我到底是誰?』
而這些議題會跟隨孩子一輩子。台灣目前的收出養服務以『國內出養優於國外出養』為原則,因此如果可以的話,請先考慮孩子在國內生活的可能性,給孩子一個單純的生活環境。

不論是國內或國外出養,都必須要經過法院審理,獲得認可裁定,才算是完成合法收出養手續。


相關法令概念
如果有考慮出養的想法,有哪些事情是我們需要先了解的?
  • 成年了嗎?收出養相關法律隸屬於民法,民法中成年定義為20歲。因此,若出養人尚未年滿20足歲,而有出養需求的情況下,是需要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的。
  • 是否有婚姻關係?如果將被出養的孩子是在婚姻關係中所生的,不論出養時婚姻關係是否仍存續,或者孩子是否確實為配偶親生,都需要取得法律上配偶(即孩子法律上之父母親)的出養同意後,才可辦理出養。
  • 需要配合出庭與訪視嗎?向法院提出收出養聲請後,出養方需要配合的流程有出庭與訪視,這兩步都是出養人對法官及社工員表達出養動機、出養意願的必要過程,若是流程中缺少出養方的意願表達,也會影響整個收出養案件的審理,因此不論出養人是透過機構出養或是私下出養,都必須配合這些流程。
  • 一定會通過嗎?基本上,收出養裁定還是會以是否有「出養必要性」為優先考量,所謂的「出養必要性」就是出養人確有無法撫養或不利撫養之事實。因此,若出養方並無「出養必要性」,其實收出養的聲請是可能不會被 法院認可的。

想了解更詳細收出養法條,可以點選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