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權利問身世,包括知悉自己來自何處、如何加入這個家庭。
...你有權利知道事實,因為,這是你的生命。
你有權利表達身為被收養人的感受,不論是能被認同或不被認同的。
...因為,你需要全面地看待你的生命並接納自己 。
你有權利告訴他人:「請接受我的個別性,不要用刻板印象來看我。」
...因為,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你和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視同親生子女,你有權利被社會認可為收養家庭中平等的一份子。
...因為,收養是經由法院認可的合法身份。
主辦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
承辦單位: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附設台北市私立攜手家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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